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2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開封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對開封市新區中聯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封中聯創地產”)罰款39.76萬元,其主要違法事實為無證施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汴綜執罰決字[2021]第026號。記者查詢發現,開封中聯創地產大股東為鄭州亞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新地產”)。
行政處罰決定指出,開封中聯創地產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開封中聯創地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規定。該條規定如下:“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