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州支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開州支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渝銀保監罰決字〔2021〕2號顯示,人保財險開州支公司存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違法違規行為。重慶監管局對人保財險開州支公司罰款25萬元,對時任綜合部經理付維翠處以警告并罰款4萬元,對時任經理肖必周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決定書顯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間,人保財險開州支公司虛假報銷廣告費、宣傳活動費等72.66萬元,套取資金64.11萬元用于車險、非車險業務銷售、農險部門人員激勵,其中,公司時任綜合部負責人付維翠歸集資金42.34萬元進行管理使用。
時任人保財險開州支公司綜合部負責人付維翠負直接責任;時任人保財險開州支公司經理肖必周負管理責任。
上述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決定對人保財險開州支公司罰款25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付維翠對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負有直接責任,重慶監管局決定對付維翠警告并罰款4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肖必周對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負有管理責任,重慶監管局決定對肖必周警告并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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