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對外公示了對按摩器具的抽檢結果:商標標稱青揚的2批次按摩器具樣品不合格,標稱生產企業為浙江青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商標標稱康倍特、舒力康的2批次按摩器具樣品不合格,標稱生產企業為福建舒力康電子有限公司;標稱溫州港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車載家居按摩枕1個批次抽樣不合格。
不合格項目為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等,詳見附表。
對本次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依法依規對生產、經銷企業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