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進門檢查少了,經營起來也更安心。”在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隨著行政執法力量的系統整合,群眾的獲得感不斷增強。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行政執法權由各部門分頭行使,缺少協同配合,“各路執法人員都要來檢查”,一定程度上存在執法擾民現象。
面對痛點、難點,貴州省按照“減少層級、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加強頂層設計,整合行政執法力量,推動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提升了行政執法效能。
遵義市紅花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這樣的形勢下誕生了。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羅永清告訴記者:“除了極少數行政執法權外,區內絕大部分行政執法權都由我們行使,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執法事項,降低檢查頻次。”
據了解,遵義市及所轄縣(市、區)除教育、環保、宗教外,其余29個方面的行政執法權均由綜合行政執法局統一行使。
貴州省委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絕不是將原有行政執法力量簡單拼湊,而是要通過重塑行政執法流程,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取得“1+1>2”的效果。
做好執法權限、范圍的“加法”,構建“橫到邊、縱到底”的行政執法體系。貴州省探索將有條件的行政執法權集中到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出臺相關政策,指導市、縣兩級合理劃分業務部門與綜合執法機構之間的職責權限,明確各自職責邊界,推動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既相對分離,又相互促進。
做好執法層級、隊伍的“減法”,從源頭上減少重復執法、多頭執法。貴州省提出,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省級層面原則上不再承擔具體執法任務,主要負責政策標準制定和監督指導,協調跨區域執法和組織大案要案查處。自2014年以來,貴州共撤銷18支省級執法隊伍。同時推進市及轄區原則上實行一級執法,具體執法活動以縣級為主;對于確需市、縣兩級同時執法的,也明確了具體領域和權限。
做好配合機制、執法方式的“乘法”,全面提升執法效能。貴州實現行政執法與司法的無縫銜接,形成了行政執法與公安資源共享、協作有力的工作機制。
在執法亂象、執法不規范上做“除法”,做到公正文明嚴格執法。在把好選人用人關的基礎上,貴州省加強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執法人員專業素質和管理能力。
通過改革,貴州省行政執法效能穩步提升,群眾滿意度不斷增強。羅永清表示,紅花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以來,群眾對行政執法工作投訴大幅減少,“反映了群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認可”。(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吳秉澤 王新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