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4年時間,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形成了多點突破、縱深推進的良好格局,彰顯了“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的強大力量,體現了“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良性互動”的創新智慧。未來,試驗區的“苗圃效應”將持續釋放。
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啟動以來,福建、江西、貴州、海南等省份基于各自的生態優勢和發展實際,在機制創新、制度供給、發展模式上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形成了90項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舉措和經驗做法,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福建各類資源“一張圖”管理、江西跨部門生態環境綜合執法、貴州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態補償……試驗區率先構建起生態文明制度框架,建立起一批基礎性制度,對推進我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領作用。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總體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系統完善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尚未完全建成,各地在探索實踐中既面臨著多年未解的老問題,也要正視不斷出現的新挑戰,“不愿為”“不敢為”“不會為”的情況在一些地方并不鮮見。當然,發展中的問題,最終仍需要通過發展來解決。事實上,生態文明建設從來不會一蹴而就,現階段要在鞏固提高當前改革成果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改革的系統集成與協同高效,著力探索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的實現機制,在更高起點上深化試驗區建設。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新征程的啟航之年。生態文明建設將在過去突出解決重點問題的基礎上,更多轉向更高質量的綠色發展軌道上來,要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統籌協調,處理好綜合改革與單項改革之間的關系,解決好制度建設與改革落實中可能存在的相互掣肘、單兵突進、時序顛倒等問題,構建起制度、改革、工程“三張清單”的高效推進機制。唯有如此,生態文明建設的內涵才能不斷豐富、動力才能更加強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