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曦文報道 “十三五”以來,為充分發揮生態保護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中的作用,中央財政切實做好生態扶貧工作,切實加大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有效加強了森林資源管護,擴大貧困地區退耕還林還草規模,確保實現生態保護修復和脫貧攻堅“雙贏”。
支持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資金。林業草原轉移支付部分資金和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納入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范圍,地方可按規定統籌用于脫貧攻堅。
生態護林員政策。2016—202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201億元,其中,林業草原轉移支付安排84億元,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安排117億元,支持22個中西部省份選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森林、草原、濕地、沙地等資源管護。
退耕還林還草政策。積極支持擴大貧困地區退耕還林還草規模,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任務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資金分配相應向貧困地區傾斜。
森林資源管護政策。中央財政安排森林資源管護支出,對包括22個中西部省份在內的集體和個人所屬森林資源進行管護。2019年起,中央財政將管護補助標準由每年每畝15元提高到16元,要求地方優先將貧困地區集體和個人所屬的天然商品林納入停伐管護補助范圍,2020年新增管護任務向“三區三州”所在省份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