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強)教育部日前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
《辦法》提出,抽檢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并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