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很多企業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沖擊,由于受行業性質的影響,抵御風險能力較弱的服務業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受到的負面影響往往較大,一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甚至在陷入困境后難以為繼。為了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抗擊疫情、渡過難關、增添發展后勁,國務院以及各部委局、各地方連續出臺了多項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政策。
國務院2020年第91次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減輕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負擔。隨后,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財政部、商務部等八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指導意見》,明確房屋租金減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優先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經營困難的餐飲、住宿、旅游、教育培訓、家政、影院劇場、美容美發等行業。推動對承租國有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國資委則向央企連續發出兩個專項通知,要求央企發揮帶頭表率作用,嚴格執行房屋所在地對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房租減免政策,對符合減免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減免。上半年減免期限不足的,根據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進行補足或順延。各地也紛紛出臺了具體的減租意見,把減租主體擴大到了出租房屋的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甚至民營企業的范疇,把減租期限延伸到更長的維度。
顯然,對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而言,這些減租政策都是雪中送炭的好政策,能夠有效減輕經營者負擔,幫經營者補血紓困,也能起到精神激勵的作用,有助于經營者恢復和保持發展信心。實際上,絕大多數承擔減租責任的主體都積極落實減租政策要求,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送去了實實在在的溫暖和支持,比如,截至去年5月底,浙江國有企業和非國有商品交易市場就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超38億元;截至去年8月初,天津的100余家民營企業主動為4000余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達1.5億元。然而,還是有少數按照規定應該減租的企業或單位沒有減租到位,審計署發現,3個省份的5家國有單位未按規定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擔保費630.46萬元,其中,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天生橋二級水力發電有限公司兩家國有企業截至2020年9月底對56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少減免房屋租金183.03萬元。該減租金而不減或少減、緩減,形成了政策落實的腸梗阻,讓好政策打了折扣,損害了政策的公信力。一些減租主體缺乏社會責任感,只算自己的小賬,不算大賬,減租不到位,等于變相加重了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負擔,也影響了抗疫的大局。
扶困減租屬于抗疫禮包,是“六穩”“六保”政策的一部分,對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相關部門一定要加強對減租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導,確保政策真正落地、全面落地,同時,對減租不到位的單位也要啟動問責機制。當然,如果減租主體確有困難,應該主動報告,加強與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溝通,積極采取其它替代減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