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忠峰報道 黨的十八大以來,財政部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減稅降費,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2018年以來,嚴格對標精準脫貧要求,在保證原有稅收優惠力度不減的基礎上,研究出臺了進一步支持脫貧攻堅的稅費優惠政策,主要聚焦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捐贈、促進貧困人口創業就業三個方面。
2018—2019年,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稅收優惠政策和收費基金優惠政策,如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取得的搬遷相關貨幣化補償和安置住房,以及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建設運營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予以免征;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等。上述政策的實施,切實減輕了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和項目實施主體的稅費負擔,有效促進了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改善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已全面完成,全國已實現搬遷入住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約960萬人,搬遷入住率達99.9%以上。
2019年,在現有公益捐贈優惠政策的基礎上,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等相關部門密集出臺了多項進一步鼓勵扶貧捐贈的稅收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貨物,免征增值稅;對企業通過上述單位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所得稅前據實扣除,等等。上述政策有利于廣泛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捐贈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效彌補了財政扶貧資金的不足。
2019年,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采取“提標+擴圍”的方式,對現行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優惠范圍,將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扣減稅款標準由每戶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戶每年12000元,將企業招用重點群體人員扣減稅款標準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并維持上浮比例不變。該項政策有力引導了貧困人口創業就業,有利于激發欠發達地區和農村低收入人口發展的內生動力,促進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2020年4月,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將2020年底到期的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并將鼓勵類產業項目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進一步擴大了優惠政策覆蓋面。
下一步,財政部將對照“四不摘”工作要求,會同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確保政策有效落地。同時,根據扶貧工作發展形勢,結合稅收立法與稅制改革實際情況,加強政策跟蹤問效和評估,統籌研究相關政策的延續和調整問題,繼續發揮稅收調節功能,推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