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25日訊 今日,山東省藥監局發布的“藥品質量抽檢通告(2020年第9期)”顯示,經核查確認,內蒙古普康藥業有限公司(“內蒙古普康藥業”)等11家標示生產企業生產的7個品種共11批次藥品,經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
山東省藥監局表示,相關藥品監管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產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產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生產企業(配制單位)、被抽樣單位依法嚴肅查處,查處情況可查詢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相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對不符合規定產品及相應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相關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督促其查明問題原因,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切實消除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