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裁判文書曝光涉案企業與包括唯品會、匯聚支付等客戶合作的服務細節。
澎湃近期披露了一起有償刪帖案,涉案企業客戶牽涉唯品會等。該案正是廣東省公安廳“凈網2019”專項行動“颶風50號”專案中的一起網絡水軍案。
公開裁判文書曝光了案情,以及涉案企業與包括唯品會、匯聚支付等客戶合作的刪帖服務細節。
本案主要對刪帖執行方郭某新作出裁判決定。2016年至2019年6月,唯品會、匯聚支付等與廣州宸熙通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下稱 “宸熙通”)達成網絡優化協議。宸熙通則與郭某新旗下廣州得人科技有限公司(下稱 “得人科技”)合作,授意并資金支持其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沉帖、刪帖、屏蔽負面信息等服務。
據宸熙通員工提供的證詞,公司主營業務是為客戶在搜索平臺投放廣告,以及“關鍵詞”搜索優化,除了輿情監控服務,有專門為客戶提供負面刪除服務,要求提供負面刪除業務的公司有匯聚支付、唯品會等。其中,匯聚支付從2019年5月開始合作,支付負面刪除費用約3萬元。
另有業務員稱,刪除負面影響的內容包括匯聚支付盜取客戶資料等消息,交由郭某新處理,最終未全部刪除;此外,公司和唯品會合作、包括申請撤稿和刪除突發負面輿情,并獲得唯品會貼吧管理員權限,可刪除貼吧內極端負面消息。
有員工透露,有中介刪帖的手法是通過技術手段,讓正常的搜索方式找不到該文章。
匯聚支付員工證詞顯示,其通過正佳集團員工友人獲悉宸熙通。匯聚支付主體為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大股東股權穿透后所屬原廣州市正佳金控集團,后更名廣州市正佳科技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證詞顯示,公司與宸熙通簽訂網站咨詢服務合同,總額為15.5萬元,附件注明要求處理35條負面新聞。到2019年5月中旬,宸熙通處理了9條負面新聞未達到匯聚支付預期,并發布正面宣傳24條。每處理一條負面新聞結算2500元至8000元不等,結算3.7萬元后,雙方結束了合作關系。
近期,在21聚投訴平臺,曾有投訴信息稱,匯聚支付無故扣款,目前該投訴已解決。其他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為套路貸等平臺提供扣款通道。匯聚支付曾因為禁入類商戶提供支付服務,被銀聯通報并暫停相關業務新增商戶入網權限3個月。
另一客戶唯品會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其公司與宸熙通簽訂的合同為輿情優化業務,通過招標找到該公司,自2017年底開展合作。2019年每月簽訂的關鍵詞優化服務費用為85萬元,宸熙通為唯品會發言發新聞稿等一百多條,每條稿件通常發布20到30個渠道。其稱,公司通過宸熙通處理撤稿沒有專門的另外費用,合作費用應用于發稿。有宸熙通員工透露,服務協議不會提及刪帖。
據宸熙通員工供述內容,唯品會是宸熙通大客戶,貢獻營業額近千萬。其通過合作方執行在知乎等平臺為唯品會話題點贊、在微博發實時評論等服務。
郭某新旗下得人科技員工供認,公司提供發帖、發新聞稿、創建百度百科詞條、在知乎、悟空平臺評論點贊、大量發帖覆蓋搜索頁面,發稿途徑包括媒介盒子平臺。在媒介盒子,用戶可根據網站及內容,支付相應費用來發文。
法院認定郭某新屬下游幫助型犯罪,直接實施行為,作用甚至高于上游犯罪,不應以從犯論處;與此同時,郭某新違反國家規定,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由于其擔任公司法人、股東等多個角色,且個人與公司財產混同,被判定為個人犯罪。
郭某新違法所得14.4萬,因該案在2019年7月19日被羈押,同日被刑拘,次月22日被捕。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犯非法經營罪,于2020年3月17日向廣州海珠區法院提起公訴。次月,法院判決郭某新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此外,宸熙通及其法人和主管曾在2019年12月被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疑通過有償刪帖等非法獲利28萬余元。
來源:藍鯨新金融
作者:金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