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此次重疾新規的頒布,充分參考醫學臨床診斷標準和醫療技術的發展和革新,定義更加規范,保險理賠更具有可操作性。
信泰保險積極踐行社會主體責任,持續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為切實保護和提升消費者權益,于新規發布之后,迅速出臺《關于信泰保險“重大疾病理賠擇優”方案的公告》,明確表示,客戶就“2007版標準定義”中某種疾病申請理賠時,只要重大疾病理賠申請日在2020年11月5日之后的,均可在舊版和新版定義中,擇優選擇該疾病對應的定義之一作為賠付依據,做到對客戶保險保障利益的最大化。
12月9日,信泰保險大連分公司受理了一例腦中風后遺癥申請重疾險理賠的案件。投保人L女士于2018年10月為其配偶J先生投保信泰百萬無憂重疾險,保額30萬元。2020年5月被保險人因為突發左側肢體麻木、活動不靈入住大連市當地某附屬醫院,頭顱CT顯示“右側基底節區梗死灶”,出院診斷急性腦梗死,出院時呈左側偏癱狀態。2020年12月,被保險人經康復治療后,經醫院檢查明確為:“左側中樞性面癱、左上肢肌二級、左手萎縮畸形、左下肢肌力三級”,于2020年12月9日來到公司申請腦中風后遺癥重疾險理賠。
按照2007版重疾腦中風后遺癥定義,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是要求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技能完全喪失”等三種障礙之一 ,客戶的體征是暫不完全符合腦中風后遺癥的申請條件的。但是按照2020版重疾嚴重腦中風后遺癥定義,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調整為“一肢(含)以上肢體肌力2級(含)以下”等三種情況之一,對照新定義,客戶情況明確符合重疾標準。依據“重大疾病理賠擇優”方案,信泰保險按2020版重疾嚴重腦中風后遺癥重疾定義,作出正常賠付重大疾病保險金30萬元,豁免后續保費179010元的理賠決定,當天下午30萬的理賠款轉到客戶賬戶中。客戶對信泰保險高效、迅速、負責任的處理方式深表感謝。
信泰保險表示,公司始終堅持“客戶優先”的經營指導方針,在產品開發、服務保障等各個方面全力保障客戶權益最大化。信泰保險“重大疾病理賠擇優”方案的出臺,也是基于“客戶優先”的經營理念,在遵守監管新規的前提下,力求為客戶提供最優理賠給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