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大縣域城市影響力,能夠發揮縣城的中心帶動作用,但需警惕好事不能跑偏。
今年,國家發改委推動各地區切實落實“1+N+X”系列文件,精準施策推進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聚力推進各項建設,提升項目謀劃設計能力,促進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擋升級、產業培育設施提質增效。
文件的出臺加大了各地經營城市開發的積極性,許多縣域成立了“城市開發投資公司”。一方面,縣域“城投”公司有益于匯集發展的力量,另一方面,可能出現不顧實際搞建設乃至盲目攀比,依托“城投”不規范舉借債務的情況,進而助長地方政府隱形債務規模。
透過各地的債務清理專項審計報告發現,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很多藏匿于“城投”企業。如果化債未達預期,可能會影響到相關區域城投公司的債務償付能力。對此,應該引起有關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和重點關注。
首先,審計監督不能留下盲區。當前各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都需進行年度審計,但是,城投公司的債務情況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沒有納入年度審計的視線。其次,金融監管應關注專業銀行資金投向。各家商業銀行應分類統計投放貸款情況。同時,銀保監部門要加強監督,做好分析研判和預警,防止出現空白。商業銀行也應避免單純追求效益,認為有政府做后盾,貸款給“城投”無需擔心。最后,應加強和完善對地方國企的績效考核。監管部門也要加強監管,防止出現缺位,從而影響當地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