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11日電(記者 吳帥帥)記者11日從浙江省有關部門會議上獲悉,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6單位,聯合出臺了《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要加大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扶持激勵力度。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當地4個月最低工資的標準予以獎勵。
例如,政府和鄉鎮(街道)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于10%給殘疾人,并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
意見還提出,符合同類多項扶持政策的就高享受;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及繳納殘保金公示制度;對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拒繳、少繳殘保金或虛假安置殘疾人就業等行為的用人單位,將其失信行為記入行業信用記錄。
數據顯示,2020年,浙江省已組織殘疾人技能培訓25812人次,舉辦線上線下招聘會249場,新增殘疾人就業13310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殘疾人就業率達到9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