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12月3日,咪咕閱讀關聯公司咪咕數字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咪咕數媒”)新增一則法律訴訟信息,據企查查顯示,案件原告為知名演員李現,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號為(2020)京0491民初16981號。
北京互聯網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2020年2月,原告得知被告分別于2019年7月17日和2019年7月26日在微信公眾號"咪咕閱讀"中發布了含有原告肖像的兩篇文章。法院認為,咪咕公司在其用于宣傳推廣的微信公眾號上使用李現照片,侵犯了李現的肖像權,應當承擔侵犯肖像權的法律責任。法院裁判結果顯示,被告咪咕數字傳媒有限公司需在微信公眾號"咪咕閱讀"顯著位置連續48小時就使用原告李現肖像圖片一事登載致歉聲明;向原告李現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等。
同時,這一消息也沖上了微博熱搜榜,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正當維權”“才一萬?這侵權成本太低了吧”“這判決是在做廣告嗎”。
企查查信息顯示,咪咕數字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為李軍,注冊資本11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從事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等培訓的營利性民辦培訓服務機構(除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學科類、語言類文化教育培訓)等,由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疑似實際控制人為中國移動通信(BVI)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