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不久前經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12月起施行。該規定明確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具備規定條件并經合法備案,可以在橫琴新區范圍內為游客提供向導、講解以及相關旅游服務。
這是全國首部支持港澳旅游從業人員跨境執業的地方法規,也是珠海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國際休閑旅游島建設方案》賦予橫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體實踐。
港澳專業服務主體在橫琴便利化執業的探索已有時日,并覆蓋多領域。以旅游業為例,去年起橫琴就開始試點港澳導游和領隊執業資格單向認可,短短幾日,就有數千名港澳導游及領隊遞交執業申請;今年9月啟動的新一輪培訓招募,同樣受到熱烈追捧。由此可見,此次立法是響應粵港澳業界訴求之舉。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此舉有助于幫助澳門旅游業擺脫困境、恢復活力,也充分印證了橫琴立區之“初心”——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從促進人員要素高效便捷流動的角度來看,支持港澳旅游從業人員跨境執業,減少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的執業壁壘,拓寬其執業渠道,可為相關改革創新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帶動區域旅游發展,為實現大灣區旅游業深度融合打下基礎。
兩地合作,歸根結底是人與人的友好、心與心的融合。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背景下,以執業資格認可的方式推動最關鍵要素——人的流通,請他們來講好故事、敘好情誼、賞好美景,讓他們安居樂業,擁有滿滿的幸福感和獲得感,無疑是深度合作的現身說法和極佳范例。
支持港澳旅游從業人員跨境執業是開拓創新之舉,理應統籌考慮、周全計劃、精準施策。比如,由于三地產業環境有較大差異,要進一步細化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的條件、程序和行為規范;還應依照內地旅游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相關持證人員在橫琴新區范圍內的從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明確相關禁入和處罰措施。
在產業人員加速流動的趨勢下,要繼續探索兩地民生合作的新途徑,讓教育、醫療、社保、交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合作創新惠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讓原有的“鴻溝”變得不再難以逾越。
支持港澳旅游從業人員跨境執業是從國家利益出發,立足澳門所需,發揮橫琴所能之舉。按照國家對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要求,圍繞推動粵澳深度合作的主題,期待橫琴繼續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在“試驗田”做出更多有益的探索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