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訪網
4月3日,業界知名新媒體《資本新觀察》發布一篇標題為《購房被“偷換”退房賠付違約金 象嶼上海年華準業主維權難》深度報道,引起各大財經媒體和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
據《資本新觀察》報道: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買房是個大事情,但幾百萬買來的商品房遭遇糾紛卻時有發生。日前,中國資本觀察記者從吳女士(化名)處了解到一起房屋維權信息,讓人唏噓賣房套路深、買房需謹慎。
吳女士在電話中和中國資本觀察的記者講述了她的遭遇。前不久,吳女士和丈夫在象嶼上海年華買了套新房。原本購買的27號101室,被“偷換”成27號102室。事情暴露后,雙方協商換房,本應換為23號102室,但第二天辦理手續時,銷售人員又謊稱已售出,只能換資質較差的房子。當吳女士一家想要退房時,開發商卻表示退房要支付10萬多違約金。
所購房被銷售人員“偷換”
2月25日,吳女士和丈夫來到象嶼上海年華看房,銷售人員王某(化名)帶他們看了兩處洋房,在看到一樓樣板房的時候,他們非常心動。房子室內面積約78平,外帶一個約30平的花園,視野開闊、陽光充足,他們當即表示決定購買。
吳女士第一次看中的房子花園外景
王某見狀向他們介紹,這套將買的房子,坐落于新苑27號101室,并強調戶型與樣板房完全一樣。耳聽為虛,他們要求現場看房。沒想到銷售人員以沒鑰匙進不去為由拒絕了,并指著一個視野開闊的大花園說,“那是你們的家”。此房外觀與樣板房一致,但事實上這套房是27號101室旁邊的102室。此時的吳女士及丈夫還蒙在鼓里。
2月25日當天,出于對銷售人員的信任,同時對房子十分滿意,吳女士一家雖然沒能進房一看究竟,也決定先付定金10萬(后充當首付)把房子定下來,然后到3月3日付了剩余首付1141884元。之后銀行的貸款流程也在奔波幾次后提交了申請,進入審批階段。
一直到3月24日,銷售人員王某通知吳女士補簽一張資料。當吳女士特意驅車前往樓盤簽完資料后,他們決定去“27號101室”看一下。現場和裝修師傅聊天途中,吳女士才意識到她真正購買的房屋其實是隔壁的102室。而102室花園的尺寸比101室的花園縮水三分之一,且有地下車庫出口頂進花園,造成視野遮擋。吳女士表示她絕對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她說:“可能有人愿意花354萬多元買個車庫出口堵住花園的房子,但我們不愿意,這嚴重侵犯了我們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