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3月16日,深交所公布了關于對常州諾亞科技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深交所表示,經查明,常州諾亞作為江蘇華盛天龍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龍光電”)的控股股東,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1 月 18 日以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天龍光電股票。公司在 1 月 18 日增持過程中,由于工作人員誤操作,先買入 20,300 股,后賣出 200 股,再買入 317,500 股,又賣出 5,000 股,直至再買入 696,000 股后才停止交易。上述交易行為構成《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短線交易,涉及股份數量為101.87 萬股,違規金額為 791.48 萬元。
根據《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深交所指出,天龍光電控股股東常州諾亞的上述行為鑒于常州諾亞是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現向公司發出監管函予以警示。深交所要求公司應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并于 2018 年 3 月21 日前將整改報告報送。
深交所同時提醒:上市公司股東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等相關規定,不得進行內幕交易、短線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
資料顯示,天龍光電主營業務為光伏、光電專用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常州諾亞科技目前共計持有天龍光電股4378.86萬股,占總股本比例21.89%。
早在2015年3月,天龍光電控股股東常州諾亞向天龍光電借款3500萬元,并于2015年3月12日歸還了該筆借款。上述行為屬于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對此,深交所決定給予常州諾亞、天龍光電及相關董事公開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