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因未能有效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華英證券被四川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11月還沒過完三分之一,這已經是第4家券商因債券承銷業務違規被罰了。
同日,貴州證監局發文稱“全國首例私募債欺詐發行案在我省作出刑事生效判決”。指的是近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圣達威欺詐發行私募債券案作出終審裁定,該案是全國首起因欺詐發行私募債券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判例。
“近期的監管動態表明債市監管正在趨嚴,監管重點集中于信息披露監管和募集資金用途這兩方面。”一位中信證券(18.280, 0.17, 0.94%)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華英證券踩雷
此次華英證券被四川證監局采取出具采取警示函的監管措施,系在崇州市興旅景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崇州興旅”)的公司債和私募債承銷中踩雷。
華英證券主要被追究了兩大“罪狀”:
1、未能有效監督募集資金管理
華英證券作為15興旅債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第十三條,督促崇州興旅做好募集資金管理,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七條。
2、未能有效監督信息披露工作
華英證券不僅未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1.6條及5.6條,督促崇州興旅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且年度受托事務管理報告披露信息與實際不符,違反了《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四十二條。
前述中信證券人士表示,這些問題在公司債的托管和承銷中比較普遍,也是目前監管重點關注的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華英證券是由蘇格蘭皇家銀行(RBS)與國聯證券聯合創辦的中英合資證券投資公司,其中RBS持有華英證券33.3%的股份,余下66.7%則為國聯證券持有。今年10月,華英證券告別合資券商結構,正式成為國聯證券的全資子公司。
一天連發四張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進入11月以來,算上華英證券,已經有4家券商因債券承銷違規,而接到證監局罰單。
11月2日,湖南證監局對西部證券(14.110, -0.03, -0.21%)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主要因為在今年公司債業務現場檢查中,監管層發現西部證券發行承銷的15瀏水債存在信息披露不一致、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未被有效監督問題。西部證券也是2017年證監會組織券商債券業務現場檢查行動以來被罰的第一家券商。
11月7日,天津證監局連開四張罰單,因“17泰達債”募集說明書對截至2015年底對外擔保情況披露不完整,發行人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牽頭主承銷商新時代證券、聯席主承銷商上海華信證券全部被出具警示函。
記者發現,目前接到罰單的證券公司以中小券商為主。上海一家券商的債券部人士也告訴記者,近年來債券承銷業務規模增長較快的中小券商在“彎道超車”中往往更容易忽視業務規范,這些券商也是此輪檢查的重點。
記者 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