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快遞公司被罰:反恐辦通報5案例
在云南快遞公司被罰事件中,云南反恐辦共通報了5起違規案例。案例一:2017年6月3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發現某酒店未按規定對入住人員身份信息進行查驗登記,民警依法對該酒店下發了整改通知書,要求酒店立即進行整改。案例二:2017年6月15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發現某賓館未按規定對入住人員身份信息進行查驗登記,處以罰款500元處罰,并于當日對該賓館下發了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案例三:2017年6月22日,保山市騰沖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云南某速運有限公司騰沖分公司一營業部在日常經營中未嚴格執行寄遞物流收寄安全查驗“三個100%”制度,被處以罰款。例四:2017年6月8日,玉溪市新平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2017年6月6日,一網民在微信群里發布一條“如果有機會我一定參加圣戰組織”的涉恐信息。新平縣公安局經工作將嫌疑人郭某某查獲,刑拘10日。案例五:2017年6月17日,紅河州蒙自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楊某某通過手機微信將一個涉及宣揚恐怖主義思想的音視頻發送至微信群,刑拘10日。
云南快遞公司被罰:云南出新規
云南快遞公司被罰10萬案件發生之后,《云南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日前公布,并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條例》提出:“郵政、物流、寄遞企業未實行寄遞實名登記、驗視制度或者未按規定保存相關登記信息,發生涉毒案件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予以警告,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特殊經營許可證。”這一規定如果出臺,將會給物流快遞行業敲響警鐘,也會給身處查毒第一線的邊防官兵“減負”。
由于近年來物流業迅速發展,業務量快速增長,與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多是部門性、區域性的,缺少統一性,并且規范性不強,缺乏責任的制約作用。云南快遞公司被罰、南京現快遞毒包裹案件的相繼發生,暴露出了相關部門監管力度不足的現狀。如何完善物流快遞行業的監管制度,實施實名制確保快遞地安全查驗制度,也變的越來越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