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鄭商所、大商所分別就勞動節期間市場風險防控工作作了安排。
根據上期所及上期能源發布的公告,自4月29日(星期四)起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黃金、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不銹鋼、紙漿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0%,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銅、鋁、鋅、鉛、鎳、錫、國際銅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1%,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9%;燃料油、石油瀝青、天然橡膠、原油、低硫燃料油、20號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2%,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0%;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4%,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2%。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與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5月6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所有品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原有水平。
鄭商所方面,自4月29日結算時起,動力煤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12%,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8%;PTA、甲醇、玻璃、硅鐵、錳硅、純堿、短纖、菜油、菜粕和蘋果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9%,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8%;尿素、普麥、早秈稻、粳稻和晚秈稻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7%,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6%;強麥和紅棗品種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6%。5月6日恢復交易后,自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市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上述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其中動力煤2106、2107和2108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為10%,漲跌停板幅度為8%。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大商所方面,自4月29日結算時起,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證金水平調整為8%,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調整為9%;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氣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證金水平調整為9%,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維持11%不變;其他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維持不變。5月6日恢復交易后,在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氣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恢復至節前標準,其他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維持不變。如遇上述漲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證金水平與現行執行的漲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證金水平不同時,則按兩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執行。
根據各交易所的安排,4月30日當晚不進行夜盤交易,5月6日8:55—9:00為所有期貨、期權合約的集合競價時間,當晚恢復夜盤交易。
上述商品期交所同時提醒會員單位做好對客戶的風險提示工作,加強市場風險防范,確保市場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