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推進廉政建設,岳陽縣柏祥鎮財政所實施四項措施,強化內部控制建設。
一是注重加強學習型組織建設。年初制定學習計劃,做到每月學習不少于一次,學習內容主要是財經法律法規、涉農政策、業務技能和廉潔從政規定等,所里每月學習有記錄,每人每月學習有筆記,年終有心得。
二是抓住關鍵節點,保證資金和人員雙安全。做好銀行存款對賬工作,每月資金會計與單位會計、單位會計與報賬員、資金會計與銀行單獨核對,做到對賬有記錄,單位蓋章,負責人、經辦人簽字確認,當月隨憑證裝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未達賬項在次月十日前查明原因,交所長簽字審核,空白支票、個人印鑒、財務印鑒分開保管。總賬會計每月對支票的購、銷、存進行盤點,形成盤點記錄,所長簽字確認。總預算會計憑證和核算中心的會計憑證由所長親自審核,對科目的運用、金額的記載確保準確無誤。每季度組織財政所、會計站各崗位之間的互審,形成互審記錄,并隨憑證裝訂。涉農“一卡通”管理按流程辦,從流程上保證涉農資金發放的安全。
三是執行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制度。財政所維修、門前綠化、大額經費支出、評先評優等重大事項都經所務會研究,參會人員必須在記錄簿上簽名,表明態度,做到公開透明。
四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黨風廉政責任分解意見,所長與工作人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做到為政清廉、依法理財,不以權謀私、不搞權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