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收繳實施電子化,優化了收繳流程、提高了繳款效率。浙江專員辦認真對照梳理收繳流程的變化,對開票、繳款和對賬三個重點環節,研究修改操作規程,完善內控制度,規范做好中央非稅收入征繳工作。
在開票環節,不再使用紙質《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繳款,而是直接向繳款單位發送繳款碼短信通知繳款,繳款單位憑繳款碼直接辦理繳款業務。為確保繳款碼短信及時接收無誤,我辦要求繳款單位指定專人及手機電話接收,并在收到短信后及時回復。
在繳款環節,不再通過匯繳專戶收繳,而是由繳款單位直接繳款至中央財政專戶,避免了代理銀行延壓資金的風險。我辦相應調整和刪減了有關風險點和操作流程。
在對賬環節,專員辦可及時通過收繳系統查詢繳款情況。我辦在操作流程中,要求經辦人在每月繳款的截止日前,查詢每個項目資金的繳款情況,對尚未繳款的及時催促,確保中央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