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內控制度,夯實管理基礎。修訂完善內部控制操作規程,合理設置崗位、細化職責分工、警示崗位風險、完善防控措施,形成了環環相扣、相互制衡的內控機制,有效防范崗位風險,確保財政資金運行安全。
二是規范計劃管理,嚴肅預算執行。從完善支付系統指標摘要、計劃摘要、支付用途摘要等要素信息管理入手,進一步加強用款計劃規范性管理,大力強化項目資金、工資支出管理,提高預算支出執行嚴肅性,促進預算單位落實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做到財政資金管理規范、使用嚴謹、支出高效。
三是加強印鑒管理,保障資金安全。本著“專人保管、分離制約”的原則,實行業務專章與法人名章專人分離保管使用,明確股室負責人為印章管理第一責任人,印章保管人為印章使用責任人,并建立印章交接登記制度,提高印章專管人員責任意識,做到印章保管妥善、使用規范,保障財政資金支出安全。
四是實施動態監控,防范支出風險。啟動支付系統動態監控預警機制,強化現金支出管理,按照“預算單位年度內累計提取現金不得超過當年基本支出預算3%”的管理規定,對預算單位年度現金支出實行總量控制并實施系統自動預警攔截,從源頭控制預算單位超額提現、違規支付等行為,倒逼公務消費刷卡結算,有效防范財政資金支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