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圍繞墾區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改革發展,到2020年所有農場完成企業化改造。
意見首先為農墾改革發展設定了目標,到2020年,9個大型骨干農場建成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培育1至2個農墾上市集團公司;建成9個以上省級現代農業園區,打造30個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和生態農業基地;墾區人均純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為實現以上目標,意見提出,所有農場都要加快公司化改造步伐,建立完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資源整合和資產重組,以大型骨干農場為基礎,用3年左右時間打造一批大型農墾企業集團。推動距離較近、規模較小、產業結構相似的中小農場合并重組,建成若干個農墾企業集團(公司)。堅持社企分開改革方向,推進國有農場生產經營企業化和社會管理屬地化。
意見提出,積極推進土地資源資產化、資本化。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鼓勵農場通過土地托管、代耕代種代收、股份合作等方式,與農戶形成利益聯結機制。引入工商企業與戰略投資者,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序開展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加強對農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嚴肅查處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農墾土地行為。
為創新農業經營管理體制,意見提出,堅持和完善以職工家庭經營為基礎、大農場統籌小農場的農業雙層經營體制,積極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強化國有農場農業統一經營管理和服務職能,建立健全農場與職工間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風險共擔機制;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股份制、公司制等農業經營形式;構建權利義務關系清晰的國有土地經營制度;探索開展職工承包租賃土地自愿有償退出試點,有序推進土地規模化、集約化、高效化利用。同時,逐步建立以勞動合同制度為核心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將農墾職工和墾區居民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體系。
針對農墾國有資產數量大、分布廣、類型多的特點,意見要求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農墾管理部門要加強和改進對農墾企業的監管,全面開展包括土地在內的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監管體制。
意見提出,加快推進農墾現代農業發展,按照“品種高端、技術高端、裝備高端、管理高端、產品高端”要求,以9個大型骨干農場為重點,進行全域規劃、全域建設,加快打造一批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現代農業園區,努力形成現代農業發展高地;加快建設農場高標準農田,實施農場節水灌溉工程、地表水置換地下水工程;加快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現農業持續增值增效;推動唐山、滄州、邢臺等地具有種業發展傳統優勢農場和農墾科學研究所加強合作,形成壩下種業研發合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揮壩上農場獨特氣候優勢,探索組建以馬鈴薯、裸燕麥、飼草為主的種子企業聯盟;發揮中捷農場、蘆臺農場、察北牧場等國際合作淵源和外事資源優勢,引進國外農業先進技術,將其打造成為境外農業技術轉移合作的先行示范區;中捷、柏各莊農場等經濟基礎較好的農場所在地要建成宜業宜居的中小城市,其他設立管理區的大型骨干農場要逐步發展成為特色場鎮;加大對貧困農場扶持力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增強農場自我積累、自我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