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城市財政部門計劃統籌整合資金2.5億元用于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日前,該市已下發《應城市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資金管理辦法》,精準化明確資金使用原則、范圍、程序等,確保災后重建資金用到刀刃上,安全高效為受災地區服務。
應城堅持“多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對歷年項目結轉資金、中央和省級建設資金、新增政府債券資金、上級新增財力補助資金及社會捐贈資金進行了清理,統籌清理整合資金2.5億元,投入到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上,其中1.4億元用于重建項目建設; 1.1億元用于房屋毀損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
在重建項目上,應城堅持申報、審核、撥付、監管等程序,確保資金使用責任明晰、運行規范、使用高效安全。并明確了資金使用范圍,主要用于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因災倒房修復重建,重建計劃中的項目,抗災救災物資等支出。該市還將加強對重建資金使用全程的監管和跟蹤問效考評,相關監察審計部門同時進行審計監督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