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盤活存量資金,推動財政資金統籌用于穩增長、惠民生,惠州市仲愷高新區財政局三舉措同時發力,全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是抓清理。出臺文件并明確規定:截止2015年底,部門預算結余資金以及結轉兩年以上的資金,由財政部門統籌收回;部門一般公共預算結轉占當年部門預算已經形成支出的比重不的超過8%,超出部分由財政部門收回;今年度需要二次分配的資金超出時限未分解下達且無正當理由的,除據實結算項目外,由財政部門全部收回總預算。通過強力清理,確保了應收盡收。
二是抓督導。建立“按月通報、按季匯報、半年約談、年度問責”的制度,每月對全區22個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同時將有關情況抄報區委、區管委會主要領導;財政部門每季度向區委、區管委會專項匯報一次預算執行情況,對于預算執行未達到時序進度要求的預算單位,由預算單位在會上說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對于未完成半年支出任務的,財政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約談預算單位分管領導,督促預算單位加快整改;對于未完成年度預算執行進度要求的,財政部門將有關情況抄送同級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同時通過核減當年或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等方式,推動預算單位強化預算支出管理。
三是抓問效。將保障民生和重點項目投入、有效支持經濟增長、避免“二次沉淀”作為盤活和統籌使用沉淀資金的原則和方向,明確財政已統籌收回的資金,一部分補充到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統籌用于以后年度預算編制,另一部分由財政部門重新進行優化配置,用于發展民生和穩增長等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今年度因工作任務增加或調整確需新增的支出,原則上由預算單位于第三季度前書面申報財政部門,從其年初預算安排的經費中調劑解決,同時要求新增項目在年底前必須形成實際支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全面提高資金統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