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沛縣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380元提高至425元,增幅達12%,進一步提高了居民醫保的保障水平。
目前全縣104萬名城鄉居民參保,參保率達100%。實際住院補償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符合政策范圍內補償比例不低于75%,住院費用封頂線提高到20萬元。同時進一步夯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分段累計補償,參保居民實際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1萬元至5萬元的按照50%報銷;5萬元以上的按照60%報銷,不設封頂線。上半年縣財政共撥付城鄉居民銷補償款達到2.6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