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案合并?
分別排期互相不會干擾
夫妻反目,互訴的不是衷腸,而是怨恨。那么問題來了,王寶強的離婚案和馬蓉的名譽侵權,法院會合并審理嗎?
北京市易行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凝認為,王寶強在凌晨發布的離婚聲明中描述了幾個事實,包括馬蓉和經紀人出軌的情況,是否侵權則要看描述的這個事實是否存在真實性的問題。根據民事法律的誰主張誰舉證,既然王寶強說妻子有外遇,那么這起名譽侵權官司中就要王寶強拿出有外遇的證據。
即使有外遇是否也構成侵權?劉凝介紹,這是指隱私權,如果是外人爆料馬蓉出軌則涉及侵犯隱私權,但是王寶強作為馬蓉的丈夫,本身出軌涉及他的利益,因此他爆料并不侵犯隱私權。
這邊離婚那邊侵權,兩個案子是否相互牽絆?劉凝介紹,這個案子并不復雜,人與人之間有不同的法律關系,是不是同一個當事人不重要,爭議的是是否是一個案由。王寶強起訴的是離婚案由,其夫人起訴侵權是另一個案由,首先不可能合并審理。其次,的確在法律實踐中,有一個案子的審理以另一個審理結果為前提,但是這兩起案子不存在這個問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會正常按照法院排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