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廣西崇左市財政部門緊緊圍繞“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主動服從、服務于脫貧攻堅工作大局,以開展精準救助年活動為契機,發揮財政職能,扎實推進全市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工作的有效銜接,切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群體的基本生活。截至7月15日,全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34.19萬人,農村低保人數7.34萬人(其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享農村低保人數4.25萬人),農村低保與扶貧人口的重合率為57.9%、貢獻率為12.4%,充分發揮了低保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加快農村低保與扶貧信息銜接
兩項制度銜接工作開展以來,市本級財政、民政部門及各縣(市、區)加強部門之間協作,形成合力,加快信息數據銜接,通過各縣(市、區)扶貧部門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名單、脫貧的農村低保對象名單、脫貧家庭人均收入等資料提供給民政局,由民政局對貧困對象與農村低保戶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得出結果。目前,全市50分以下的貧困戶有貧困人口5.73萬人,其中享低保1.3萬人,未享受低保4.42萬人;51-100分的貧困戶有貧困人口28.45萬人,其中享低保3.29萬人。通過數據對比與分析,全市計劃將符合低保條件的5.58萬貧困對象納入保障范圍,力爭于2016年9月底實現農村低保與扶貧人口重合率達到70%、貢獻率30%的目標,更好地發揮低保在扶貧開發中的保障作用。
二、強化措施,突出重點,推進農村低保與扶貧對象銜接
2016年2月底以來,根據崇左市“精準救助年活動”、社會救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對全市所有在享低保對象開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活動,確保實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各縣(市、區)民政局聯合扶貧、財政等部門,指導78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抓緊開展一次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銜接情況大排查,重點摸排50分以下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且尚未納入農村低保范圍的家庭情況,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盡快納入低保范圍,以提高低保對象與貧困人口的重合率。一是對已經被識別為貧困人口的低保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繼續納入低保范圍。二是對50分以下尚未納入低保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要列入重點對象進行復查復核,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把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三是對51分以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低保認定標準進行核查,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范圍。四是對不屬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低保對象,全部進行復核復審,不符合條件的要全部清退。
三、有序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確保低保補助金不低于自治區確定的低保補助標準
一是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從2015年1月起,崇左市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年人均2105元提高至年人均年2500元,有六個縣(市、區)與市本級標準一致,天等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年人均2250元。根據自治區要求,崇左市擬將2016年的農村低保標準提高至年人均2855元,全市七個縣(市、區)執行統一標準。提高農村低保標準方案目前正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待意見反饋后報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爭取于8月底前出臺新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保2017-2020年,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每年平均增長15%左右。通過逐年提高農村低保標準,至2019年底前,崇左市低保與扶貧標準兩線合一,提高低保政策對農村脫貧攻堅的貢獻率。二是逐年提高低保補助金的標準。崇左市嚴格按照自治區相關文件執行,2016年,全市農村低保補助標準月人均125元,達到自治區確定的低保補助標準。各縣(市、區)均按照A、B、C三檔發放低保補助,拉開A、B兩類對象的補助水平。通過分類施保,切實保障農村低保家庭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