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饒市婺源縣委副書記、縣長費長輝在牽頭負責縣委全面工作期間,先后三次收到徐某打來的舉報電話,反映副縣長宮海存在生活作風問題,費長輝未如實向組織報告情況,讓宮海受到重用,此事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作為牽頭負責縣委全面工作的縣委副書記、縣長費長輝,收到舉報電話,理應組織調查核實,盡夠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責任,在掌握調查結果后如實向上級組織報告實際情況,作為考察新提拔干部的重要參考,但是,費長輝對三次舉報電話置若罔聞,故意護短,讓宮海帶病提拔,其造成的惡劣影響不言而喻,令人憤慨。
在正風反腐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的大氣候下,費長輝公然帶病提拔干部,給當地群眾留下了“越反越腐”的壞影響,讓政府的聲譽受到嚴重損害,組織上對其啟動問責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此案例對當前換屆工作的警示意義十分明顯,在換屆工作紀律中,其中有一條明確規定,“嚴禁違規用人”,為了做到這一點,在選人用人的環節上確立了公示制度,面向社會,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費長輝把換屆紀律當兒戲,企圖一手遮天,帶病提拔干部,不管是為了一己私利,還是為了配置親信,都是見不得人的勾當,害人害己,貽害一方,對其問責,不是簡單的問問和責備,問責就是要對照相關紀律條款處理人,費長輝須對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