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范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近日,青島市財政局派出3個特派小組對2016年度棚戶區改造項目資金、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等5項財政專項資金和市老年活動中心項目等5個市財力投資項目實施特派員現場監管,涉及金額約53億元。
一是突出監管重點。在專項資金項目的選擇上,重點向民生熱點和經濟社會發展領域傾斜;在監管內容上,特派小組將根據專項資金的特點,重點對資金的申領、支付、使用管理情況,支出預算追加調整情況,執行政府采購程序情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及績效管理情況等實施監管。
二是規范工作程序。制定《2016年監管特派員監管工作方案》和《財政監管特派員工作手冊》,對監管工作組織實施、特派員職責分工、監管內容、檢查文書資料等予以明確,并組織特派員開展監管業務培訓,系統學習了解相關政策和監管工作流程等,為監管工作順利開展夯實基礎。
三是實施事中監管。特派員監管是財政監督的關口前移,將監督檢查與綜合性管理相結合,變事后檢查為事前、事中監管,按照“重點跟蹤、現場監管、即時整改、講求績效”的原則,采取調閱財務資料、盤點實物、勘驗施工現場等方法,對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現場監管,及時發現并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四是強化結果運用。監管特派員的監管結果將作為專項資金項目預算安排、資金撥付、績效評價及完善財政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據,也作為相關部門專項資金項目安排、項目實施、項目驗收、項目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參考,切實發揮財政監管服務財政管理的作用,促進專項資金使用安全、規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