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規范鄉鎮財政資金支付,確保鄉鎮財政運行安全和高效,提高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充分保障鄉鎮政府機構正常運行,提高社會服務水平,宿州市于2013年進行鄉鎮街道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四年來改革成效顯著,目前該市5個縣(市)區114個鄉鎮、街道預算資金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范圍。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鄉鎮國庫集中支付資金40730筆,支付金額15.67億元,全市鄉鎮累計辦理個人公務卡1721張,公務卡報賬4550筆,報賬金額1177萬元。具體成效如下:
1.簡化資金撥付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一是過去是鄉鎮財政管理局根據審核過的鄉鎮票據向各業務科室申請資金,各業務科室向鄉鎮財政管理局總預算撥款,現在是鄉鎮各項資金由鄉鎮財政管理局歸口管理,由其“一家”根據預算向各鄉鎮撥付和管理,實行“一個漏斗向下”的“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模式,簡化了資金撥付程序,減少了國庫資金的庫外沉淀;二是過去是財政向鄉財部撥款,鄉財部憑據審核無誤的發票向鄉鎮財政所撥付資金,現在是由財政直接給鄉鎮預算單位下達用款額度,鄉鎮預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均衡使用,做到了隨用隨撥,有效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2.增加資金透明度,健全財政監督機制。資金的網絡化運行,強化了各鄉鎮財政監督,形成了“財政部門管錢不用錢、鄉鎮預算單位用錢不見錢”的管理模式,提高了資金支付透明度,從根本上改變了各鄉鎮預算資金的撥付方式,提升了預算單位加強財務管理的意識和水平,優化了財務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
3.強化預算執行,轉變鄉鎮財政管理職能。一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相對分開,財政預算、業務科室、國庫三部門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強化了預算的嚴肅性,二是為規范鄉鎮財政資金支付、使用和結算,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有效遠轉,提高理財水平,鄉財部把工作重心從單一核算報賬職能轉移到資金審核、資產管理、預算控制等管理層面上來,把預算執行的事后監督變為事前和事中監督,把對支出預算總額的控制變為對每筆支出的控制,使各項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減少了預算執行的隨意性,強化了預算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