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動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5〕115號),省財政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促進我省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
一是對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給予省級財政資金補貼。2016年1月1日起,對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在我省推廣應用的電動汽車,按照同期國家補貼資金1:1配套省級補貼資金。
二是對省內電動汽車生產企業給予省級營銷補助。2016年1月1日起,對我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與產品》公告目錄且實現終端銷售的電動汽車,按照同期國家補貼資金1:1的標準給予省級營銷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