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近又將城鄉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710元調整為800元,這一標準已接近該市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720元)的一半。此外,北京市還將城鄉低收入家庭標準從家庭月人均930元調整為1050元,這一標準已接近部分省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背后仍有棚戶區、低保戶,風光秀美的遠郊深山之中仍有貧困村、特困戶……北京市、區兩級政府把這種反差稱為都市發展的“短板”和“洼地”,以“一個都不能少”的理念加快推進決勝小康和脫貧攻堅。
一是火眼金睛識真貧,用精準的投入“兜底子”。北京市建立低保標準調整測算機制,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綜合考慮物價上漲幅度、公共交通價格等因素,將適當的恩格爾系數與測算城鄉低保家庭維持家庭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相結合,大大提高了低保標準“何時調、調多少”的精準度。北京市還建立城鄉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由市及各區民政、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公安、財政、人力社保、住房城鄉建設、地稅、工商、統計、金融等部門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聯動式核查比對,并將這一機制延伸到街道、鄉鎮的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工作之中,嚴格按照低保對象的年齡、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家庭收入來源等情況進行分類管理。北京市實行低保對象動態退出機制,對收入來源不固定或不易確定,以及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低保家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重點核查,凡實現就業的低保申請人和低保人員,可扣除本市當年城鄉低保標準的80%作為就業獎勵再計算家庭收入;城鄉低保人員就業且主動申報后,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的可享受6個月的救助漸退。北京市還建立了嚴防“人情保”“關系保”的“陽光低保”機制,在全市實行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核查制度。
二是跋山涉水結窮親,用精銳的力量“摘帽子”。北京市在生活救濟、醫療救助、就業援助、司法救助、住房救助等多措并舉的同時,還組織190多個市直單位與全市經濟薄弱村結成幫扶對子,并分期選派優秀年輕機關干部到村擔任第一書記,積極推動綠色脫貧和新型業態發展,目前已實現農村20%低收入戶增收速度高于全市農村居民平均水平。
三是力促寒門出棟梁,用精誠的扶助“拔根子”。北京市為貧困家庭大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開辟“綠色通道”,落實職業教育中貧困家庭學生及涉農專業免費政策,每年為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補貼,實行高校畢業生赴北京邊遠山區基層工作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成功激勵了近百名寒門學子畢業后自愿“鳳還巢”、返鄉“拔窮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