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監管部門應轉變職能和進行配套改革。證監會的職能是監督管理上市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資本市場秩序,打擊和懲罰各種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進而保障資本市場健康運行。證監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監審分開,企業發行股票和上市首先由證券交易所來審,再上報證監會審查,證監會對擬發行公司不作價值判斷,主要審查是否合規,信息披露是否真實,這樣才能逐步從投資價值的實質審核向信息披露的形式審查過渡,避免監管部門對股票發行的行政干預。
最后,強化信息披露質量,建立市場懲罰追責機制。利用注冊制改革這一契機,在股票發行過程中要落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主體責任,推動股票發行的相關各方歸位盡責,強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提升股票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全面揭示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可能影響投資人決策的信息。對于股票發行中利用虛假信息包裝上市的造假行為,應建立投訴、問責和索賠機制,加大處罰力度。(汪前元 金山 作者單位:廣東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