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沒有禁區、沒有特例,旁門左道不可能走通也不可能安全。作風上不檢點往往是貪腐的開始,也是個人滑向罪惡深淵的開始。對于領導干部而言,為官要安全,必須把好作風關,不斷加強自身作風建設,樹立正確的政治安全觀。“七一”前夕,徐才厚等4人因腐敗問題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一段時間以來,中央重拳出擊、動作頻頻,“蒼蠅”、“老虎”紛紛落馬。對于強度如此之大的反腐行動,老百姓無不拍手稱快,一些官員卻頗感“壓力山大”,領導干部怎么“做官”才安全也引發紛紛議論。(7月4日 網易新聞)
十八大至今,“落馬”的省部級官員數量之多、頻率之高,確實比較少見。“沒有約束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盡人皆知的道理。腐敗分子之所以能夠腐敗,首先就是因為他們的手中握有權力。“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堅強決心需要一次次的具體反腐實踐來維護。
中央不斷通過查處大案要案釋放出強力的反腐信號:反腐無死角,打虎沒禁區。毫無疑問,這些信號也極大地鼓舞了人心。當每一位貪官回首來路,莫不后悔當初的僥幸,悔悟當初的“輕信”,輕信自己身處“法外之地”、“黨紀特區”。十八大加強反貪腐以來力度越來越大,范圍越來越廣,決心也越來越強,“退休老虎“被屢屢揪出更證明了反腐絕無禁區。
在法律面前,沒有“刑不上大夫”,“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管涉及到誰,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沒有特權,沒有例外。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這是對黨和人民事業的高度負責,也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堅定維護。
作者:李貞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