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 來源:甘肅專員辦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是國家為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助推劑”,也是專員辦預算監管的重點。我辦以四個關注方式,對部分貧困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開展預算監管工作,更好地發揮了專員辦預算監管優勢,有力促進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有效使用。
一、關注扶貧資金項目庫建設是否完善。
一是查看扶貧項目是否屬于本地區國家扶貧開發重點項目,制定的扶貧開發規劃是否符合《扶貧綱要》要求;二是查看財政、扶貧、發改等部門扶貧項目庫資料,看是否按照規劃下達計劃、分配資金,是否從項目庫中擇優篩選扶貧項目,己入項目庫的扶貧項目建設目標和內容是否與扶貧政策相符,能否有效增加貧困農戶的家庭收入,改善貧困農戶的生產生活條件;三是查看扶貧項目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計劃實施,有無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等問題。
二、關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是否規范。
一是查看專項資金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到下級財政或用款單位,有無滯留、挪用等違規問題;二是查看建設資金是否實行專賬核算、??顚S?,做到安全有效;三是查看用款單位是否按照批準的項目和規定用途使用資金,項目主管部門和用款單位報賬資料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整,有無虛列、轉移資金等問題;四是查看是否制定了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資金支付是否嚴格執行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
三、關注扶貧項目績效目標是否準確真實。
一是查看扶貧項目是否按批準的方案組織實施,項目設定的績效目標是否科學合理、準確真實;二是查看扶貧項目立項是否經過有效論證,項目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項目完工后是否組織竣工驗收;三是查看完工扶貧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益,貧困人口是否減少,人均收入是否增加,是否從整體上達到了扶貧開發應有的效益,富民產業、社會事業、生態環境是否明顯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水平是否顯著提高。
四、關注扶貧資金監管措施是否落實。
一是查看各級財政、扶貧主管單位是否制定了有關資金監管辦法和相關規定,制定的辦法是否符合國家扶貧政策和相關定;二是查看財政、扶貧、審計等相關單位是否實時開展有效監管;三是看對監管中發現的違規問題是否及時整改,對發現的違紀問題是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查看對己完成的項目是認真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是否真實、準確、可靠,對經考評未達到預期績效目標的是否采取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