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記者從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獲悉,國慶中秋長假期間,河南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此舉的目的是,加強國慶中秋假期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穩定交通安全形勢,保障路網安全暢通,服務群眾便捷出行。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通告,決定2020年國慶中秋長假期間,全省高速公路采取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的措施。
自2020年10月1日0時至9日6時,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上述時間段,全省高速公路沿線各收費站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駛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氣)站燃油(氣)配送企業,應當主動到加油(氣)站所屬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報備配送車輛信息,經收費站核對信息后,在每日8時至20時經由配送目的地與收費站之間最近路線配送。配送車輛應當嚴格遵守臨時交通管制措施。
運輸危險貨物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自覺服從指揮疏導,依法守規安全行駛。
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對車輛及駕駛人給予處罰,并將違法信息抄告運輸車輛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員會、安監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督促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李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