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教育體育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民辦學校規范校名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相關要求,全市共排查、審核1261所民辦學校校名,對370所民辦學校名稱進行了規范,其中民辦高中1所,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77所,民辦幼兒園292所,包括商丘中學、商丘市實驗小學、商丘外國語中學、商丘市九年一貫制實驗學校等民辦學校。
《通知》要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法定程序,通過信息公開渠道(政府網站、教育行政部門網站等),及時向社會公布本縣(區)民辦學校校名變更許可事項有關信息;學校應及時到民政、市場監管等有關政府職能部門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
《通知》顯示,民辦學校只能使用由審批機關審批許可的校名,一個學校法人只能使用一個名稱。自學校名稱許可批文送達之日起,民辦學校應立即按照許可校名更換(變更)校牌、印鑒、相關證照等,校內外包含校名的各類標示、微信和微博公眾號名稱及活動等涉及使用校名的,必須與學校審批機關、登記機關批準登記的學校名稱完全一致。
來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