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目前,開封市已提前完成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目標。
據悉,開封市于2019年4月啟動按DRG付費改革,2020年3月被確定為按DRG付費省級試點城市。三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開封市堅持“試點先行、逐步完善、以點帶面、全面展開”的原則,按照“2019年啟動試點,2020年模擬支付,2021年實際付費,2022年全面覆蓋”的改革路徑,一步一個腳印,穩步扎實推進。2021年1月,全市39家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正式按DRG實際支付;2021年7月份開始,全市143家一級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按DRG模擬付費;2022年1月,一級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按DRG實際支付,從而實現了按DRG付費在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全覆蓋。經過三年改革,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參保人員住院次均費用明顯下降,醫院從粗放的規模擴張型轉向精細化的質量效益型發展,群眾獲得感進一步增強,醫保基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高,改革成效顯著。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的工作目標,開封市已提前完成國家計劃目標,這將為開封市繼續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動醫保高質量發展,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維護參保人權益贏得更大的空間。
來源:開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