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鄭州市市級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扶持獎勵資金(文化產業類)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2022年度市級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扶持獎勵資金(文化產業類)項目申報工作啟動。
凡在鄭州市注冊登記和納稅,納入鄭州市基本單位名錄庫且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標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企業(組織)均可申請該專項資金。
其申報項目需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間達到《鄭州市建設文化旅游強市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扶持條件的已完成項目(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除外)。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25日。
本年度專項資金主要扶持:“重點文化產業領域”“文化產業集聚發展”“原創內容產業和新型文化業態發展”及“文化產業品牌和影響力建設”等四大項十四個小項,采用補助、獎勵和貼息等支持方式,扶持標準及金額按照《鄭州市建設文化旅游強市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鄭宣文〔2021〕5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執行。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結合鄭州市實際,本次專項資金扶持過程中將對堅持正確導向、履行社會責任成效突出的文化企業予以適當傾斜。
2022年度專項資金面向在鄭州市注冊登記和納稅,納入鄭州市基本單位名錄庫且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標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企業(組織),其申報項目需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間達到《實施細則》扶持條件的已完成項目(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除外)。
申報企業可登陸公共郵箱下載相關文件,并根據所符合條件,按要求向企業注冊地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25日。
同時,為方便企業申報,現將各開發區、區縣(市)主管部門聯系方式公布如下,歡迎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
來源:鄭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