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鄭州市政府發布《鄭州市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打造收運處理體系全鏈條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關于垃圾分類,未來三年,鄭州已經安排的明明白白。
《行動方案》規定,2020年底前,鄭州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2021年底前,鄭州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97%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7%以上;2022年底前,鄭州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8%以上。
此外,《行動方案》還提出,要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標準,每月對各區縣(市)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工作獎懲,對月綜合排序第一的區縣(市)給予財政獎勵200萬元,對月綜合排序倒數第一的區縣(市)給予財政扣罰200萬元。落實街道(鄉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責任,每月對綜合排序前十和后十的街道(鄉鎮),在媒體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