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我省決定持續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激發創新活力專項行動。其中七項行動旨在持續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四項新行動穩步推進減輕科研人員負擔。
七項行動具體為:持續開展減表行動、檢查瘦身行動、精簡牌子行動、精簡帽子行動、“四唯”清理行動、信息共享行動,持續解決報銷繁行動,內容主要以做精、做減為主。比如減少填報工作量、減少科研項目實施周期內的活動、清理“帽子”指標、清理“四唯”行動、開展信息共享行動。同時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開展評估總結,推動已有成果制度化。
四項新行動具體為:成果轉化盡責擔當行動、科研人員保障激勵行動、新型研發機構服務行動、政策宣傳行動。同時要求在2021年8月底前,開展解剖麻雀,梳理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細化相關行動措施,組織開展集中整治,2021年12月底前,開展總結評估。(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