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減輕強降雨給廣大群眾造成的損失,鄭州市財政局等五部門推出購置新車補貼政策,對車輛受損報廢的車主購置新車予以補貼,本次水災中受損報廢的鄭州本地牌照(豫A和豫V)民用汽車,車主本人重新購置車輛可以申請補貼。
購置新能源汽車可享受購車補貼,補貼由基礎補貼和差異化補貼兩部分組成:基礎補貼為每輛車5000元;差異化補貼根據受損報廢車輛的行駛年限執行,行駛0-3年(含3年)車輛,補貼為10000元,行駛3-6年(含6年)車輛,補貼為8000元,行駛6年以上車輛,補貼為5000元。
補貼內容還包括:在向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申請報廢拆解業務時,免收拖運費用;在辦理新車注冊登記上牌時,免收機動車號牌費、行駛證和登記證工本費。
申請上述補貼,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車主需要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車主在2021年12月31日前重新購置新車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在我市完成注冊登記上牌手續。
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可通過“鄭好辦”APP上傳申請所需資料,同時提供本人銀行賬戶。在收到資料后,補貼資金將于15個工作日內轉入申請人所提供的銀行賬戶。(記者 李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