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賈魯河保護條例》(下稱《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已經施行。另據了解,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已接近尾聲,預計在今年五一期間整體交付使用。
目前,《條例》已正式施行半年之久。在這把“尚方寶劍”的保護之下,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現狀如何?之前遭到人為破壞已經破損的木棧道和被盜割的安全護欄是否已修復?禁止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堤頂道路管護管理現狀如何?3月16日,記者依據《條例》進行了實地走訪和多方打探。
探訪: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保護得咋樣?
○走訪1.年前被偷(盜割)的休閑廣場安全護欄尚未修復,水位已漲到跟前
3月16日上午,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來到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的惠濟和金水段(中州大道附近至文化北路)走訪。
在花園北路賈魯河橋西約300米的賈魯河北岸是一個偌大的休閑廣場。2月19日,記者曾前往查看時,該廣場臨近水面的安全護欄上60多節欄桿被一一盜割。
如今,時隔近一個月,記者再次重返現場看到,此處護欄尚未修復。臨時綁上的細鐵絲也被人挪動。
16日,記者在現場看到,賈魯河水位已上漲,水面緊挨護欄。雖不是周末,但依然有老人、孩子在此游玩,沒有護欄,極度危險。
對此,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相關負責人說,附近水域兩側多處欄桿遭到破壞和被盜,目前正加緊挨處修復,“此處應該也快了”。
據他介紹,這些被偷的欄桿是鍍鋅不銹鋼材質,因靠近水源濕氣重,為了防腐蝕,因此單價高,一米合300元。鄭州市賈魯河治理工程的南北兩岸目前有四五處的欄桿被盜,全部修復加起來需8萬多元,這些欄桿全部從廠家定做,陸續修復。
《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賈魯河保護管理區域內禁止損毀圍欄、樹木、草坪、綠籬、花壇、折采花果。
但記者發現,該《條例》并沒有明確針對該規定(如果違規)的相應罰則。
○走訪2.受損木棧道已基本修復,入口處擺水泥塊防車輛進入
3月16日上午,在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花園北路賈魯河橋至中州大道)的河北岸,有臨河的木棧道。
但前不久,木棧道被來往騎行的電車、三輪車等隨意碾壓,多處損毀嚴重。木板要么缺失致路面出現空洞,要么凹凸不平,行人走上去坑洼不平,險象環生。
16日,記者在現場看到,此處木棧道除極個別出現松動外,整個路面已基本修復。○走訪3.防汛路(堤頂道路)上機動車隨意通行車速快,人車混雜存嚴重安全隱患
3月16日,記者發現,賈魯河堤頂道路兩側雖有社會閑雜車輛禁行提示牌,但機動車依舊隨意穿行。現場無人管理,無人制止。因堤頂道路上沒有紅綠燈阻攔,車輛來往車速快。行人和車輛混雜穿行,險象環生。
而《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除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救援車、急救醫療車、防汛防洪搶險車、工程維護及救險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在賈魯河堤頂道路和游園道路上通行。
但《條例》中也沒有明確對應的監管部門和罰則。
對此,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一期負責人無奈地說,現在因為還未交付使用,機動車違規通行對堤頂道路的路面損壞較大,他們雖然在各進口處均設置了擋桿,但這些設施被砸壞和挪移,“有的擋桿甚至還被人拉走了”,他們因為沒有執法權,除了加強巡邏和勸阻外,別無他法。因此,違規現象依舊。○走訪4.游販違規進入游園道路經營,游園道路上隨意堆放土方
3月16日,在走訪中,記者發現,雖然并非周末,前往賈魯河休閑觀光散步的市民不多,但是釣魚的不少。因此,依然有游販來回穿梭游園道路叫賣食物的。
而在賈魯河的觀光游園道路上,記者還看到有人隨意丟棄廢土,土堆阻擋了游園道路。
《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賈魯河保護管理區域內禁止傾倒、拋撒垃圾、渣土或者其他廢棄物,排放污染物(第一款);禁止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第二款)。
違反本條例上述第二款規定,在賈魯河保護管理區域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沿河縣(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但對于違反上述第一款規定的情況,并沒有明確監管部門和處罰細則。
對此,鄭州市惠濟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說,這方面工作目前還未移交給該部門,等將來移交后,會開展這方面工作。
回應:期待政府出臺后期的賈魯河管理保護細則
對于目前賈魯河治理工程的保護現狀,鄭州市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方)相關負責人說,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目前還沒有正式投用。很多問題確實讓他們頭疼并無奈。
該負責人說,賈魯河是水域,不可能全線設置欄桿。對于那些商販和釣魚的,他們只能沿途勸說,試圖勸離。
“管理問題目前還是由我們施工方在負責。我們也在加緊尋找一家管理公司負責維護管養。目前還沒確定。”該負責人說,以上相關的后續維護管理問題,目前還沒有具體的細則出臺。他們也已向領導反映過這些事,也已往上級部門(水利局、建管局)進行了反映。相信,整體工程在正式移交前,相關部門肯定會出臺相應的方案或者條例,對后期的管理進行細化和具體分工。現在,方方面面還處于方案研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