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河南省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強研究試驗監管。對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對農業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試驗前核查控制條件是否合規,試驗中檢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以及試驗材料可追溯管理情況,試驗后檢查收獲物、殘余物等管理情況。
加強品種審定監管。優化完善品種審定制度,為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提供政策保障。申請單位應確保品種不含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品種試驗組織單位應進行轉基因檢測,發現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的應立即終止試驗。
加強制種環節監管。對制種基地、非法種子田塊等開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
加強進口加工監管。強化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審查,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加強審批管理和服務。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