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審判工作一直是“難啃的骨頭”,近三年來河南法院交出了一份怎樣的成績單?3月1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破產審判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全省法院清理三年以上積案582件,145家企業通過破產程序獲得新生,全省通過破產審判清理債務1805億元、盤活資產價值658.6億元,為河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社會公眾對破產制度認識的不斷提升以及人民法院破產審判理念的轉變,企業破產案件數量增長迅猛,2018-2020年,全省法院破產案件申請數、受理數分別為2002件、1584件,較2015-2017年分別增長438.2%和385.9%。
通過不懈努力,目前,全省法院清理三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582件;2019年、2020年全省破產案件平均審理用時同比分別縮短43.5%、45.1%,2020年審結的近三年新收案件的平均審理用時為441天;平均債權回收率提升至36.09%。審結納入省政府國有“僵尸企業”名冊的企業破產案件458件,有力保障了全省國企改革攻堅工作如期完成;蓮花健康、大用實業、飄安集團等145家企業通過破產程序實現新生。全省法院共通過破產審判清理債務1805億元、盤活資產價值658.6億元;妥善安置職工24.2萬人,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河南法院是如何啃下破產審判這塊“硬骨頭”的?省高院清算與破產庭庭長李紅芬說:“除了暢通破產立案通道,明確簡單和復雜破產案件標準提高審判效率以外,我們最大限度提高破產財產的處置效益,提高債權清償率,因企施策,探索出了出售式重整、預重整等多種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據介紹,為了破產成本支出規范化、透明化,加強對管理人的履職管理和保障,省高院還出臺了《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破產成本管理的指引》《關于規范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積極推進破產法官和破產管理人兩支隊伍的專業化建設,多方聯動加強破產工作的合力,通過一系列舉措,全省法院破產案件辦理質效顯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