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鄭州市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方案》共分五個部分,從25個方面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出了具體措施。
第一部分為“把實施好惠企惠民獎補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結合起來,提高獎補政策實施的時效性和精準性”。
主要是推進將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實施中好的做法制度化,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為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提供支撐。
讓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更加便利、更加優惠,推動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創新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模式,利用大數據技術解決“首貸難”、“續貸難”等問題。
穩定和擴大就業,破除影響就業特別是新就業形態的各種不合理設置,落實國家最新相關準入標準、職業資格、社會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
繼續優化常態化疫情防控,提高快速處置和精準管控能力,促進客運、餐飲、旅游、住宿等服務業加快恢復。
第二個部分為“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
主要是系統梳理現有各層級審批和各種具有審批性質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單,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大幅精簡各類重復審批,對重復審批進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該取消的取消,同時要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誰審批誰負責”,絕不能“一批了之”。下決心取消對微觀經濟活動造成不必要干預的審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審批轉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審批。
從放管結合的角度出發,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項目布局又不觸及安全底線的審批,切實改變“以批代管”的情況,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
改革創新審批方式,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在生產許可、項目投資審批、證明事項等領域,廣泛推行承諾制,實現政府定標準、企業或個人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嚴懲戒,大幅提高核準審批效率。
第三部分為“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質量”。
主要是提高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有效做法,減少人為干預,壓縮自由裁量空間,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
增強監管的威懾力,降低企業合規成本、提高違規成本,防止“劣幣驅逐良幣”。
完善各領域監管標準體系,實施標準“領跑者”制度,鼓勵行業制定更高水平自律標準,推動產品競爭力提高和產業轉型升級。
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合理分配監管力量,加強薄弱環節建設。
第四部分為“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實惠”。
主要是全面推行“不見面”辦事,進一步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24小時不打烊”的在線政務服務。
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做到網上全程可辦。對現場核驗、簽字、領取等環節,可以采取電子認證、“快遞+政務服務”等方式解決。
完善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市級平臺要與國家、省平臺完成對接,在更大范圍實現“一網通辦”。
同時,兼顧好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眾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線下補充手段,有針對性地提供人工指導和服務,絕不能出現歧視現象。
第五部分為“調動好各方面積極性,形成推動改革的工作合力”。
主要是鼓勵從各級實際出發,先行先試推進“放管服”改革。
通過綜合授權等方式,支持各級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以點帶面推動全市營商環境優化。
以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判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完善好差評制度,倒逼政府部門深化改革、改進服務。
落實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鞏固已有改革成果,將行之有效并可長期堅持的做法逐步上升為制度規范,以法治手段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保障各項改革依法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