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財經長春4月3日電(記者 王曉林)為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力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努力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吉林省3日發布《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在房屋租金、稅收政策、用能成本等方面,加大降本減負力度。
例如,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2022年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延長至6個月。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中考慮予以支持。
落實減稅降費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按25%減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將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并在國家規定減免幅度內按照50%頂格執行。延續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的期限為6個月。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落實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對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
降低用水用電用氣成本。對受疫情影響,2022年3月、4月欠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經申請審核通過后減免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欠費交納期限延長至2022年5月底。
此外,通知提出,2022年暫停鐵路、航空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一年。2022年免征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汽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